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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孩”孕妇请产假 单位只给90天

皖江在线-皖江晚报  2016-02-04 09:18

[摘要] 是省里的法规大,还是单位的‘家规’大?省里规定生二孩女方可延长产假60天,可单位领导却说省里的规定不管用,公司只执行内部规定,就给90 天假,多一天也不行。

卫计委:此举属违规但缺乏具体处罚细则司法部门建议可申请仲裁讨说法

“是省里的法规大,还是单位的‘家规’大?省里规定生二孩女方可延长产假60天,可单位领导却说省里的规定不管用,公司只执行内部规定,就给90 天假,多一天也不行。”2 月1 日,市民吴女士向皖江晚报“市民心声连线”反映了自己遭遇的一件烦心事。

“全面两孩”新规遭遇“执行难”公司

只认“家规”不给延长60天产假

吴女士说,1 月15 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6 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并于1 月16 日起施行。对此,她和丈夫都十分高兴,因为新条例中有一条他们很在意的利好消息:“对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可延长产假60天。”

“我去年怀上了二孩,孩子春节期间就要出生,如果省里的规定能管用,我就能多两个月产假,这样能省下请月嫂的钱。”吴女士称,她家有点特殊,两家的老人都指望不上,只能靠自己和丈夫来带孩子,所以这多出来的两个月产假让他们都很高兴,没想到前几天她向单位领导申请产假时,领导却大笔一挥,就将她申请的五个月产假砍为90天,理由很简单:省里的规定不算数,公司只认内部规定,只能给90天假。

吴女士说,伤心之下她将自己的这段遭遇发到网上一个“准妈妈”群里,结果引来很多“准妈妈”的共鸣,原来不只是她所在单位不执行省里的规定,其他一些单位也不认这个规定。“私人企业就别说了,连很多国营企业和大单位也不执行省里规定,这该怎么办,可有什么地方能管管?”吴女士说,她所在公司是电信业央企,作为国营企业却拒不执行省里的计生条例,实在是让员工无法理解、倍感失望。

卫计委:此举属违规但缺乏具体处罚细则

马鞍山市卫计委工作人员向记者明确表示,吴女士所在公司拒不执行省里的计生条例是违规行为,应该纠正。1月16日起实施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60 天……”;条例第二条规定:“居住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公民和户籍在本省居住在省外的公民,以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应当遵守本条例之规定。”

“根据省里的条例,吴女士所在公司不延长产假的做法是违规的,但该条例没有相应的罚则,所以违规了该如何处罚,如何追责也无章可循。近期我们也接到过一些类似投诉,但如何去处罚,我们也不清楚,基本上都是建议投诉人向所在单位上级主管机构投诉。”该工作人员表示,在国家和省里相关罚则出台前,计生部门对此类问题难以处理。

司法局:孕妇可申请劳动仲裁讨说法

就吴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又采访了马鞍山市司法局。该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表示,吴女士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渠道,要求所在单位纠正错误做法。

相关法规规定:劳动者与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之间,以及劳动者与和其建立劳动关系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之间,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以及劳动保护等发生了争议,均可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此规定,吴女士可就所在单位不执行省里规定,拒不延长产假一事向人社局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所在单位纠正错误。“这类问题如果上升到法律层面,到法院打官司,被告单位必输无疑,但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所以吴女士要想讨回公道,可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该工作人员说。(记者 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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