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规定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
记者从合肥房产部门了解到,目前合肥价格已低于此前国家的标准,并且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因继承、遗赠、婚姻关系共有发生的住房(包括非住房)等8类条件下,房产转让免收住房交易手续费。
“对于全市除工业项目以外的住房(包括非住房)转让,征收住房交易手续费。在住房交易手续费收费标准上,在国家和省没有出台新政策之前,合肥住房交易手续费(包括非住房)收费标准仍按照老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是,新建商品住房:2.5元/平方米;存量住房:4元/平方米;新建商品非住房:成交价的0.3%;存量非住房:成交价的0.8%。 (合肥在线-合肥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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